2009年6月13日 星期六

法拍屋主 靠聽証會自救

7月1日,有房貸困擾的屋主將可向法院申請舉行聽証會與銀行進行談判,一旦屋主提出申請,銀行就必須停止對該屋的法拍行動,到聽証會和屋主談判。 

根據房貸公會的資料,內華達州每八個房子中,就有一個屋主已經無法支付貸款,名列全美第一,去年本州約有7萬個房子遭法拍,如果當局再無對策,預計法拍數字還會繼續增加,房價也跟著下滑。 

為避免法拍屋數量的增加,上月底內華達州長Jim Gibbons簽署一項法案,將在各法院設置聽証會,專為財務有困難的屋主和銀行提供一套談判程序,以期有效執行,處理大量的案件。 本法於7月1日起生效,聽証會申請費用不得超過400元,由屋主和銀行各分攤一半,相關申請表格可向各法院索取。 

但並非所有財務有困難的屋主都可受惠,如是因為失業且找不到新工作而付不起每月貸款,那麼成功的機會很低,因這提案只幫助仍有收入但是入不敷出的屋主,或可降低貸款利率,或可延長分期年限,以減少每月貸款的金額,無法要求銀行降低貸款的本金。  

由於本地房價普遍下跌了四成以上,部分屋主並非付不起房貸,是因認為不值得繼續背負比房價高的貸款才想要棄屋,如果這個法無法讓銀行降低貸款的本金,恐怕挽救房市的成效也會極有限,可能只是重複上演延遲贖回權(Moratorium),暫緩銀拍屋上市的數量。  

若不經過法院聽証會,坊間有許多代理屋主和銀行談判修改貸款條款的公司,服務的內容和費用名目眾多,是否能成功也是因各個案而異,一般至少要45天才能完成一個案例,屋主須慎選代理以免弄巧成拙,損失了金錢、時間和信用後,仍然無法解決問題。  內華達房地產公司熱線 (702) 888-9999華語專線:(702)368-6883,公司互聯網為www.LVhome.com


Read more: 世界新聞網-北美華人社區新聞

沒有留言:

張貼留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