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4年10月11日 星期六

內州資產保護條款 全美最有利


內華達州提供全美最好的資產保護法,保護度僅次於加勒比海國家。














在美國投資房地產或股票,如果為數可觀,應該考慮如何有效的保護這些資產。例如因訴訟案件引起的處分,可利用政府的保護條款,使損害減少到最低,有如購買各種保險一樣,目的在預防萬一。
(一)成立一個資產保護信託NAPT(Nevada Asset Protection Trust)然後將各種動產與不動產,如房地產、銀行存款、股票、債券、珠寶、汽車等資產,轉到這個NAPT之內,只要記錄超過一個期限,債權人即無法經由訴訟程序,從這些資產上求償。內華達州規定兩年或債權人發現(discover)這些資產後的六個月內,兩者中較晚的時間點。例如資產轉到NAPT後18個月內,債權人發現這些資產,從資產轉到這個NAPT時算起,兩年(24個月)內可以採取行動;又例如資產轉到NAPT後的18個月以後,債權人才發現這些資產,則從發現的時間開始起算,六個月內可以採取行動。
美國各州相關的法律不同,對這個期限的規定也不同,很多州規定資產要存放四年以上,或債權人發現這些資產後的一年內,兩者中較晚的時間點。在全美國50個州中,下列四個州依序提供最有利的資產保護法:內華達州、阿拉斯加州、南達可塔州和德拉瓦州。

(二) 成立「有限責任公司」LLC (Limited Liability Company ),這是最容易的保護資產方式,所以目前最受歡迎,因為政府對LLC公司的管理,包括財務簿記的規定比較寬鬆。LLC完全受到法院的「訴訟責任保護」(charging order protection)。例如 LLC的股東成員因其它與此LLC無關的事情,在法院被判要付給債權人損失賠償,債權人將無法拿到任何LLC的資產或是這位股東(debtor) 在這家LLC公司內的股份,債權人最多只能取得一個「留置權」(lien) ,只有等到該股東將屬於他的股份從LLC抽出來時才能採取行動。不像傳統的公司(Corporation) ,債權人可以拿到該股東的股份。債權人常常由於不知得到的留置權要等多久才會兌現,只好接受庭外和解或放棄追款。
如果把LLC加入NAPT的信託內,這是今日在美國最佳的資產保護方式。
本文由內華達房地產公司經紀胡懋嘉提供,內華達房地產公司熱線702-888-9999,華語專線702-368-6883,公司互聯網為www.LVhome.com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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